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

印花税:买方不再征收

来源:南风窗杂志  日期:2008-09-28  浏览:128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9月18日,中央汇金公司称将在二级市场自主购入工、中、建三行股票,并从即日起开始有关市场操作。汇金入市消息公告前,市场已出现异动。而在汇金入市后,9月19日股市出现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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