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庆南被砍事件背后

作者:赵灵敏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08-01-27  浏览:4146
打工者中心的工作人员林卫华告诉记者这样一件事,他原来打工的家具厂的一个工人,长期被老板拖欠工资。这个工人气极之下决定要烧死老板然后自焚,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林卫华,林劝他到劳动局投诉,工人最终拿到了工资,对林非常感激:多亏你,我才没有干那件害人害己的事。
但是,工作中遇到的不仅仅是开心的事。2006年,一个做技工的工人在一个厂里做了两个月后,没有拿到工资反而被老板算出来倒欠了几百块钱。黄庆南花了3天时间带着这个工人到工会、劳动局投诉,最终却无功而返。这个工人无钱生活,只好靠捡垃圾度日。黄将这件事报料到深圳某报,报社认为事情太小而没有报道。这件事让黄庆南感觉非常失落,“以前的投诉只要事实确凿就会拿到钱,但这次工厂老板的势力实在太大了,我们搞不过他。这让我明白我们的力量有限,不是救世主。”
做了几年的劳工NGO,黄庆南发现基层政府部门的态度总体还过得去。“我们和附近警务室的关系还可以,他们不干涉我们的活动,但每个月会过来看一下我们有什么活动,把活动的内容抄下来。劳动站就有些不满了,主要是我们的工作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老有工人去找他们,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清闲地喝茶看报纸了。现在我们有了一些影响,当地有什么罢工、堵路的事往往会算在我们头上,实际上我们并没有参与。”
现在,黄庆南最大的隐忧是打工者中心的资金问题。一直以来,打工者中心的资金由德国的一家基督教团体提供,并由香港的NGO“劳动力”来监督资金的运作并提供培训和指导。但这几年,情况不同了。“中国经济这么好,外国的团体也在考虑是不是还要赞助那么多的钱。而且很多钱是针对某个项目的,过一段时间就要重新申请,所以我们的资金来源不太稳定。”  劳工NGO的处境
近年来,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都出台了多项惠及劳工的法律和规定,如《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最低工资的实行和不断提高等,但在现实层面,劳动争议和诉讼并没有相应减少。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新一代打工者群体的出现。“现在出来打工的多数是80后的,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和理解能力都比上一辈强很多,遇事也不会一味忍让和躲避,而是想着讨一个说法。龙岗区劳动局的牌子两次被工人摘下来,这在以前是不可思议的。”黄庆南认为。
事实上,12月18日记者坐车经过龙岗区政府门前,就看见有4个工人模样的人在政府门前请愿,衣服上写着“老板让我们没有活路”的字样。
黄岩则认为,很多有利于劳工的法律和规定在现实中往往走了样,背离了初衷。比如最低工资,今年4月有100多个工人上书深圳政府要求提高最低工资,到了11月最低工资终于调了,但从以往的经验看,最低工资涨了工人的工资却没有涨,很多工厂根本就不理这些规定,政府也一般不会严格查处。
在劳动争议持续上升的情况下,工人的救济渠道却非常狭窄。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郭巍青就认为,相关的政府和公共机构基本上放弃或不愿意相关的服务,即使提供了也往往要收费,反而是一些NGO和私人机构在提供救助,这是一个扭曲的结构。
“很多工人从以前和政府打交道的经验出发,遇到劳动争议往往不相信政府,不相信法律。而且即便你愿意循正常途径去解决问题,成本也往往很高。以前到劳动局去要求仲裁,先要交500元仲裁费,再拖一年半载,工人根本耗不起。这500元仲裁费去年才取消。政府名义上也有法律援助服务,但遇到具体的案子,往往标的小的案子政府律师会帮你做,标的大的、稳赢的案子,他就会转给在外面执业的律师朋友去做,从中牟取好处。”黄岩告诉记者,“而职业律师的收费很高,一般是标的的20%,工人出不起。况且这类官司耗费时日,风险又大,一般律师也不愿意去接。这也是这几年出现很多‘公民代理’的原因,‘公民代理’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收费低,几千块的案子他也愿意做。但现在在东莞等一些地方,法庭不承认‘公民代理’,你要么自己辩护,要么请律师。”
在各种救济途径都不畅通的情况下,劳工NGO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他们很多时候成了工人维权的唯一选择。但几张桌子、两三个人,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呢?郭巍青教授认为,要从工人本身的处境出发来理解。“很多工人第一次出门,没有钱,不懂法律,也不相信政府,流动性又很强,这时候有人给他们免费咨询,告诉他们所拥有的权利,指给他们维权的途径,这不但能维护工人的利益,也能避免一些不理性行为和群体性事件,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郭巍青教授还认为,“几千万劳工的安全保护和权益保障问题,再大的政府机构也难于全部处理,必须依靠劳工群体中内生的积极力量。外在的赋予权利,如《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实际执行中是否能满足工人的需要,还有待观察。”
这些年来,劳工NGO所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他们或致力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倡导和培训,或直接为工人提供咨询和培训,但他们的力量还很弱小。大多数NGO只有几个人,影响有限。而且,大多数劳工NGO的领导人都是受了侵害后得到帮助然后出来帮助别人的工人,这直接影响了他们吸纳资源的能力。
黄岩则认为,“大部分劳工NGO的自我完善能力较弱,财务不明晰,而且老有人指责他们和外国机构有联系,这实在是迫不得已,因为国内的公共资源有限,又不让他们公开向个人募款,所以只有求助于境外机构,但这些机构的钱往往是给一个个项目的,做完就没有了。况且很多劳工NGO做的是日常的宣传工作,效果很难评估,在申请资助上就有困难。但你不能因此否定他们的作用,更不能通过暴力的手段来打击他们。”
目前,深圳警方已经成立专案组侦破此案,全国总工会曾有人探访黄庆南,但目的是写报告,未对黄庆南或打工者中心提供协助。香港多个劳工团体日前发表的声明认为,如果此次事件得不到公正处理,将向不法分子发出错误信号,更多的劳工组织和工作人员将受到侵害。两岸三地的多个团体开始为黄庆南募捐。
但12月18日,当打工者中心的工作人员林卫华到附近的劳动站为黄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站的工作人员直截了当地告诉他,这不可能是工伤,因为黄当时并没有在工作,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也无法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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