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申了“要着力在保增长上下功夫,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 “要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扩大最终消费需求为重点,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意见。在具体举措上,除了继续扩大社会保障开支、三农开支外,对于各界普遍关注的减税问题,会议定调在“实行结构性减税”。  若干年来,政府收入增长相对国民收入增长过高,是国内几个大的结构性经济失衡问题之一。

结构性减税与数量性减税

作者:郭 凯  来源:南风窗杂志  日期:2008-12-25  浏览:219
   12月10日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申了“要着力在保增长上下功夫,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 “要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扩大最终消费需求为重点,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意见。在具体举措上,除了继续扩大社会保障开支、三农开支外,对于各界普遍关注的减税问题,会议定调在“实行结构性减税”。  若干年来,政府收入增长相对国民收入增长过高,是国内几个大的结构性经济失衡问题之一。而要扩大内需,包括民间投资性和居民消费性内需,政府收入过度抽取经济增长利益的情形,需要改变。虽然没有人期望在当前的中国,真的会发生与其它国家和地区众多政府直接按人头派现金(消费券)的情况,但是为了扩大内需、提震经济,此时还利于民、数量性大幅减税,就是不可轻视的重要条件。在经济下滑、产能相对过剩、企业投资活动收缩的背景下,如果仅在结构性调整上进行小幅减税,仍难以避免政府收入与民分利、挤出民间投资和民间消费。  在企业税收层面上,另一个核心问题是,目前仍然存在严重的差别税负待遇问题,名义上国家统一税收,但事实上,不同的企业“适用”不同的条件,包括招商引资、政府关系、出口退税等等“优惠依据”,税率差异范围从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三十。中国至今对很多企业而言都是税负沉重的国家,但对另一些企业而言,则是人间天堂。因此统一数量性减税,不但此时是提高企业持续投资和雇佣劳动力的能力的需要,而且也可藉此稍稍体现这个国家最难成就的商业公平。商业公平,另一方面也更是提振投资信心的要素。  在个人所得税减税、提高所得税免税起征点问题上,目前还停留在讨论因为要地区差别或者完善家庭申报系统,而推来搡去的阶段。但是说到地区差别,如果说大家都根据东部实际的生活成本,提高到5000到8000元才缴纳个税,中西部因为收入低而达不到缴税标准,这恰恰是提振内需、平衡东西部区域差距的基本要求。既然那些地区的人口收入偏低,国家没有能够对他们的各种保障有足够承担,少收税甚至不收税的理由不是更充分吗?对于家庭真实收入申报系统,如果说政府税收行政能力和技术达不到这一水平、在不同的家庭之间制造了不公,那么短期内的消除办法,不妨直接按8000元的东部家庭生活成本征收个人所得税,既然税收行政技术实现不了就按家庭来征收。       
本新闻相关评论
评论只代表会员个人观点,不代表南风窗网站观点。
发表评论

(Alt+Enter 快速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