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新华社受权播发的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度锁定“三农”。这份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提出: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由此看来,2009年,“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仍会推进,“省管县”还是县政改革的大方向。

县政改革如何进行?

作者:赵义  来源:南风窗杂志  日期:2009-02-18  浏览:9787
  2月1日,新华社受权播发的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度锁定“三农”。这份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提出: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由此看来,2009年,“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仍会推进,“省管县”还是县政改革的大方向。  “省管县”本是自新中国成立后就一直实行的财政管理模式。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各地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确定了省管市、市管县的财政模式,而浙江独把“省管县”延续了下来。自2002年开始,安徽、湖北等不少省份开始在财政体制等方面试行“省管县”。“市管县”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利益的矛盾,即市县争利,市甚至要依靠县的“贡献”来投入市区建设,因而在财税分成、基建投资、开辟新的生产项目等方面市里常常优先考虑市区;二是行政管理的矛盾,在市的“全方位”领导下,县的自主权受限很多;三是城乡关系的矛盾,市政府的工作重心一般都放在城区而不会是农村。一些城市做大做强和城市现代化的背后是三个矛盾的积累。  据专家测算:全国现有的280多个地级市每年的财政支出需要1400亿元以上。省管县体制最明显的特点在于中央和省下放给县乡的各种权益将不易被市级所截留,特别是可以避免市对县的财政截留,深合中央政府稳定和发展基层的取向。  然而,有专家担心,“强县扩权”在加强县级政府自主权的同时,也增加了权力滥用和公共利益被损害的风险,可能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这需要更多的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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