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劳工非法“入侵”中国

作者:尹鸿伟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09-05-28  浏览:14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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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中国还没有对外开放普通劳务市场,对于越南非法劳工在中国的陆续出现,中国各地警方一直在进行排查和处理,其中包括对介绍人和雇佣人的打击。
  2007年,珠海市警方抓获了介绍45名越南人进厂工作的中国籍男子黄某和两名越南籍女子阮某、何某,阮某被拘留审查后遣送出境,何某被缩短在华停留期限,黄某因协助聘雇非法私自谋职的越南人,被处以1万元罚款。
  广州市中级法院在2009年3月31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他人偷渡国境”案,10个月内先后6次组织越南人(均为女性)偷越国境,安排后者在广州花都、番禺的工厂非法务工的“蛇头”谢某、曹某被控涉嫌犯罪。从2007年5月到2008年3月,谢某和曹某伙同越南籍女子阿贤、阿香、中国籍男子“吴先生”等人分工合作,先后组织了10多名越南籍人偷渡进入中国,安排在“吴先生”的工厂非法务工,谢某等向偷渡人员收取每人100到400美元不等的“介绍费”。此案中的越南籍人士阿贤、阿香和中国籍“吴先生”也被另案处理。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外国人非法入境、在华非法居留现象日趋严重,除越南人、朝鲜人等从边境非法入境继而非法居留外,巴基斯坦、伊朗、阿富汗和一些非洲国家人员持有效签证入境而滞留不归的人数也在逐年增长。
  按照中国公安部的统一要求,凡属非法入境或非法居留的外国人,不管是否在联合国难民署登记(难民署不得干涉中国主权事务),滞留地公安机关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遣送一个”。有身份证件的直接遣送,无身份证件的与有关使馆交涉认定国籍,签发证件后送走。国籍认定不了,外国驻华使馆又不认定而无处可送的,按《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进行拘留审查,直至国籍认定遣送出境为止。
  越南的一名华裔学者表示,现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和解决就业已成为越南面临的社会难题,其已经拥有8000多万人口,目前平均每年有100万~150万人进入就业年龄,全国劳动人口比例已超过总人口的50%,城镇地区失业率为5.3%,农村劳动日空闲率为20%。
  “越南现有国营企业5000多家,私营企业10万多家,外资企业4000多家,其中国营企业主要分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这名越南学者说,“但是相比较数百万劳工而言,这些企业所能够接纳的劳工数量远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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