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纪委深陷“股票门”

作者:尹鸿伟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09-06-09  浏览:4982
  事实上,目前在对罚没财物如何管理和处置方面,国家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各地方的操作方法也有所不同,甚至可以说花样百出。四川省检察院系统的工作人员说:“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社会各界也不要一味指责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也许他们对这些涉案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处理、管理方式是一种新的工作方式探索,效果是利是弊,有待观察。”
  他表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经济案件类型和涉案物品种类也越来越复杂,四川省纪委“股票门”事件应该引起国家高层的重视;如果能促成纪委、监察和司法系统完善股票的查封、扣押和处置问题,包括其它很多已明显落伍的案件办理政策规定,“也可以将此次‘股票门’事件视为一次变革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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