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化符号的族群

作者:庄礼伟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09-08-01  浏览:3393
  让族群仅仅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文化身份而存在,是世界上治理族群问题的普遍方向,少数族群的利益问题,可以在公民政治、社会自治、司法公正等轨道上去寻求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族群可以不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因为族群不同成员的利益诉求已经被该族群中不同的阶层、职业界别所分割,同时也被跨族群的政治、经济、文化认同所稀释。建立跨族群的公共生活共同体,也成为稀释和溶解族群界限的主流方向。
  因而,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所有的所谓民族问题其实都是社会问题,应当按照社会问题来处理,按照人人生而平等的最高原则来处理,一味地按照有差异的优惠政策来处理,这方面的主观意图是好的,但客观效果往往是强化了民族身份的界限。总之,族群作为一种身份标识,不能在社会政策中被过度使用,族群的意义,只能是文化上的;而一个社会如果有强大的由各族群成员共同组合的公民社会、有正常的公共空间,有合理的社会冲突解决-救济机制,族群的意义,也必然只会局限在文化领域中。
    
 

本新闻相关评论
评论只代表会员个人观点,不代表南风窗网站观点。
发表评论

(Alt+Enter 快速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