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斗争哲学”向“建设哲学”的跨越

作者:张定淮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09-10-30  浏览:7634
  “三个代表”思想将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定位在这样一种基础上,即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全社会整体利益,和最先进的文化发展方向上。这种思维定位使执政党在宏观政策方向上做出了重大调整。与此相应,微观层面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从政治上看,邓小平时代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使长期困扰中共的现实与理论脱节的问题迎刃而解。大量私营企业主提出的入党要求得到了满足;“反革命罪”的取消使政治氛围大大宽松,“人民”的外延得以扩大,社会活力明显增强;对法治的强调使社会生活更具有了规则性。从经济上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各社会阶层人们的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受到鼓励,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开拓创新精神大大提高。宽松的社会环境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中国经济长期行驶在持续高速发展的轨道上。
  
  新问题,新挑战下的新思维
  中共“实践理性”的理论表现形式是多样的,每种理论都必须解决现实中国的主要矛盾问题。改革开放30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无与伦比。然而发展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并威胁着中国的可持续发展。胡锦涛提出的 “科学发展观”就是在改革开放的新的条件下产生的新的政治思维。以“科学发展观”来观察现实中国政治,笔者认为两个方面值得高度关注。
  就执政党自身情况看,党内的腐败问题严重地威胁着党的形象。
  中国的经济改革起始于农村,尔后向城市推进。相对于先前的“一大二公”的大背景而言,这种改革的实质就是调动人们固有的自利性,并使之回复到社会规范的限度之内。改革的重要结果之一就是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因此,人们对于组织的依赖性大大减弱。在这样一种新的情况下,中共党内对党员的约束力也有所减弱。出于本党执政基础扩大之考虑,党员的成分也渐趋复杂,经济上的开放性对党内成员也颇具诱惑,党内腐败问题的发生就是一种必然现象。如何有效地防止腐败的发生和蔓延是中共所面临的最具挑战的问题之一。
  中共在改革初期就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并实行了党的领导干部退休制度。这种制度的创立使党的领导人代际轮替成为可能。其所具有的重大意义在于,它可以避免领导人由于年迈而出现的思想僵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阻碍,从而为新的领导人脱颖而出并根据新的形势提出不同的政策主张创造了制度空间。其所带来的另外一个客观效果是,中共通过党内领导人的代际交替实现了人们通常认为只有在两党制或多党制情况下才能实现的公共政策的调整和变化。
  中共出于长期执政的大计考虑,必然会对危及形象的党内腐败问题下狠手,推进党内的民主制度建设和扩大党员民主权利。但问题是,中共作为执政党,事实上不存在有效的外部制约力量,而内部也缺乏分权和制约机制,这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制约因素。如何在操作层面切实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问题是中共所面临的另一棘手问题。
  尽管中共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执政之初就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原则明确地写入宪法中,但是在实践中却长期使人民的政治人格流于“虚无主义”。改革开放30年,中共通过各种途径赋予和扩大公民各项切实的公民权利。如在法律制度方面,实现了从“有罪推定”向“无罪推定”的转变,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但这种进展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仍然有不小的差距。
  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的认识方面,中共也在不断深化。中共十三大就提出“今后应当更充分地尊重选举人的意志,保证选举人有选择的余地。要继续依法坚持差额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完善候选人的介绍方法”,并强调要使“基层民主生活制度化,以保证工人阶级和广大群众当家作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维护全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础”。中共十四大则明确要求“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十五大则更详细地指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
  中国共产党积极推动民主政治社会化,渐进拓宽了基层群众的政治参与渠道,逐步使公民的政治人格由“虚无主义”走向“现实主义”。继1987年《村民自治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草案)》实施后,又于1998年补充修改这一法律,从而使村民自治制度化,保证广大农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从90年代后期开始,中共先后在四川、山西、广东、河南、云南、广西等地开展了乡镇长的直选试点工作;吉林省白城市委还采取了群众无记名投票“民意否决”的办法,将提拔任用副县(处)级干部的决定权交给群众。这些做法虽然在民主层次上还不高,但他们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将公民政治人格“现实化”的趋势。
  客观地看,关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路径问题,不论是在党内还是党外都曾存在着激烈争论。有人认为,中共是中国的法定执政党,推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路径应该是“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也有人认为“应当通过社会民主来推动党内民主”。中共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做出了选择,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新近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对此再次予以确认。预料中共会在对前期各种试点(具体包括党内直选、党代表常任制、实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年会制等)的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推出一些切实增强党内民主的具体可行办法,党内民主增强的趋势值得期待。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法定执政党所经历的30年的政治思维转型是走向实践理性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所带来的变化为世界所瞩目。如今的中国,综合国力得到巨大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根本改善。然时至今日,这种转型仍然不时受到传统革命思维惯性的干扰和阻碍。党的领导人不断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说明我们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仍然或多或少受到了传统革命思维的禁锢。胡锦涛在纪念改革开放30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人们在实现伟大目标的过程中要“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就是要求人们坚持既定目标,勤奋努力,尤其要避免那些耽误事业发展的不必要的争论,对此,我们应当深刻地领会。
  (作者为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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