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不发达地区的“穷经济”把“穷政府”与“穷百姓”缠绕在一起时,他们应该怎样处理好彼此的关系?
  “穷政府的官员确实不好当。”兰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导宋超英教授说,“经济穷的地方往往是吃饭财政,每年财政收入仅够给公务员发工资,剩下就没什么钱了。如果政府一没钱,就想法到老百姓身上弄钱,老百姓穷上加穷,干起工作没劲,经济更不景气,政府税收也不高,大家就都陷在穷的怪圈里走不出来,恶性循环。

兰州:穷政府与穷百姓的博弈

作者:石 破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09-12-08  浏览:1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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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不发达地区的“穷经济”把“穷政府”与“穷百姓”缠绕在一起时,他们应该怎样处理好彼此的关系?
  “穷政府的官员确实不好当。”兰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导宋超英教授说,“经济穷的地方往往是吃饭财政,每年财政收入仅够给公务员发工资,剩下就没什么钱了。如果政府一没钱,就想法到老百姓身上弄钱,老百姓穷上加穷,干起工作没劲,经济更不景气,政府税收也不高,大家就都陷在穷的怪圈里走不出来,恶性循环。”
  宋超英这番话是针对兰州市最近一项收费政策有感而发。
  这项费用名叫“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简称“路桥费”,收费主体是兰州市政府城投公司。当地知情者说,从2001年起,兰州市就开始征收类似费用了,当时叫“道建费”。2003年12月,国务院针对机动车辆乱收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兰州市的“道建费”遭遇清理。
  但政府的该项收费冲动一直没有放弃。2007年5月,兰州市将原“道建费”改为“路桥费”,上报征收并获省政府“试行批准”,试行期为2007年10月~2009年10月。
  今年10月底试行期结束前,兰州市报请省政府同意该市正式收取“路桥费”。11月6日,省政府做出了同意的批复。收费期限为20年(含2007年10月~2009年10月试行期两年)。
  
  路桥费风波
  兰州市为什么要征收这样一项费用?据当地媒体刊登的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近几年来,该市“在城市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前所未有”,但自有财政资金远远不够,主要依赖银行贷款,目前已进入还债高峰期,但未来10年,兰州市还要再投资600亿元用于路桥基础设施。因此,收取路桥费“已成为兰州市偿还贷款的必要补充”。
  在进入“偿债高峰期”的同时,又要进入新的“投资建设高峰期”,这样的发展思路真的要很有想象力才能领会。但兰州市认为自己已找到一条解决资金矛盾的有效途径,那就是:“将政府的组织优势和银行的融资优势充分结合起来,让银行贷款成为兰州城市建设的主要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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