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国土大清查

作者:胡飞 廖海青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10-01-19  浏览:6470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开展对已审批用地的核查、监管行动,其中将重点查看用地比率、是否存在囤而未建现象。”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透露。
  前述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人士指出,出现批而未用土地存在的原因主要是征地拆迁难度大,建设资金不到位,城市规划条件的变化,相关手续不齐,耕地占补平衡限制,用地申报前期准备工作做得不够等。
  国土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对批而不用\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要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因政府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尽快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处置方案报政府批准;确因规划调整的,可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等途径及时处置。
  在闲置地处置方面,国土资源部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对用地规模、出让金缴纳、受让人条件、开竣工申报、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此外,将加强和完善全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建设,落实已供应土地的开发利用监管责任。
  国土资源部将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评价和奖惩考核体系。通过这个体系,对用地强度达不到要求、批而未用数量大、供地率低的地方,相应核减用地计划;对土地利用效率高的地方给予奖励,并相应增加用地指标。
  分析人士指出,通过存量挖潜的方式增加土地供应,减轻扩大内需带来的用地压力,是开展国土大清查的最根本原因。
  以山东为例,通过整治低效利用土地可节约土地700多万亩,在耕地不减少的条件下,仅此一项就可满足全省15年左右的用地需求。
  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地方和中央显然存在着“博弈”——中央既要扩大内需,又要保守耕地,希望摸清扩大内需用地的真实情况,而地方政府事权无限,财权上收,入不敷出,他们更关心的是地价。 如何逐步减少地方财政对土地的依赖,优化中央、地方多级土地调控机制,是当前亟须解决的课题。
  前述国土资源部武汉局人士指出,在盘活闲置用地的过程中,可能会带来大规模的土地并购,需要国土部门及时作出决策,维护良好秩序。他进一步呼吁:“闲置土地的清查和处理仅仅依靠国土资源部门一家是不行的,还需要地方政府大力配合。”
  
  保红线的背后利益
  在中国的土地保护制度中,有一条政府制定的“红线”——要保持18亿亩耕地绝不动摇。徐绍史在最近的一次讲话中表示,确保18亿亩耕地,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分析中国人口、资源、环境等基本国情和长远发展目标后作出的重大科学决策。18亿亩耕地不仅是“底线”,更是“红线”,谁都不能碰,对敢于触犯红线者,我们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18亿亩耕地红线是一条政治线,而不是经济线。18亿亩耕地红线已成为一个符号,它是中国在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之间做好平衡的一个象征性的量化标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魏加宁研究员表示,近年来经过土地出让产生的利益高达2万亿元,而这部分利益大部分为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所拿。如此巨大的利益足以让地方政府“拼死”捍卫他们控制土地资源的权力。
  过去几年中,面对地方政府的土地开发冲动,正是国土部通过加强监管,严控指标。才真正实现了“保红线”,这一骄人成绩也见诸每年的国土部年终总结。一切本应这样有序进行下去。国土资源部肩负保护耕地红线重任,基于全国角度,有计划控制各省各地方建设用地指标。正如国土部公布的“60年城市土地建设成果回顾”中强调的,“把目前我国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归结为是土地和房地产供给不足造成的,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对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管理。根据国民经济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供应土地。”
  但是,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和随之而来的4万亿刺激计划,彻底打乱了这一部署。一方面,“4万亿”依然多投向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迫切需求更多城市建设用地的支持,上半年,共批准建设用地358.2万亩,占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56.86%。扩大内需项目安排用地计划占下达地方数的24.2%。比2008年同比增长40%;其中国务院批准的重大项目用地面积165万亩,同比增长17%。
  另一方面,由于税收减少,支出增加,各地财政压力大增。土地再次成为地方政府的“救命稻草”,全国财政非税收入同比大增。而这其中绝大部分为卖地收入——各地方政府一改过去几年“不完成供地计划”的习惯,纷纷超计划供应土地。
  随着2009年房地产市场的再度“起飞”,国民对高房价的怨言再次高涨。各大城市“地王”频现,使得“高价土地”再次成为舆论谴责的对象。多年未见的“建设部门”和“土地部门”打架的现象再次出现。先是两会期间住建部表示:影响房价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地价。几个月以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表示,地价推高房价没有道理,“我们调查了62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东部、中部、西部有不同的类型。调查的结果表明,目前在中国,地价占房价15%~30%,平均是23.2%。”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则直接回应:有权威部门说“地价在房价中只占20%多,所以地价不是房价的决定性因素”,这其实是个错误逻辑。住建部主管房地产业,国土部主管土地规划——谁也不愿意背“高房价”的黑锅。
  一方面是更大的土地需求,另一方面是国土部力挺的“耕地红线”。既然农民不得私自向城市居民出售宅基地,那么只有通过国家统一征收的“宅基地置换”获得更多城市发展空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也就有了必然的需求。2009年3月,国土部下发《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将于近期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9月,更是和中央党校联合开办“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省部级研讨班,召集全国20个省,11个政府部门的省部级官员研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直至如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依然没有出台,“浙江将全省推广农地入市试点”也被辟谣。不过,国土部只是说“他们从来没有用过‘农地入市’的提法”。也同时确证了“东部某省”即将推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试点,但还是不断强调“农村集体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两个字之差,但内涵相差甚远。农村集体用地“除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外,还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敏感之心,跃然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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