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1月31日发布消息说,今年国土资源部将重点清理“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
国土部宣战小产权
作者:杨 磊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10-03-02
浏览:9116
国土资源部1月31日发布消息说,今年国土资源部将重点清理“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闭幕时讲话指出,要及时发现、有效遏制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今年国土资源部将要重点打好六场硬仗。其中,要重点清理“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
“今年如果不清理,城镇化进程加快之后,问题会进一步蔓延,范围会进一步扩大。”徐绍史说。国家和各地相关监管部门屡屡提示建设和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但仍难以遏制“小产权房”这一现象的蔓延。
非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小产权房建设面积达60多亿平米,相当于中国房地产业近10年来的开发总量。小产权房数量非常之大,而且已成事实,是多年来累积起来的问题。
据报道,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日前已做出部署,责成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
其实,由于集体房屋产权的复杂性,已有小产权房的处置问题,在现有的法律和政策框架下还是难以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土地管理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仍然是:“商品住宅建设应当是使用国有建设用地。”这条规定暗含着“陷阱”——意味着只具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身份的小产权房转正无望,同时也意味着城乡二元的土地利用机制仍将存在。
当下虽然国土资源部对小产权房问题在积极研究,并期望找到改革的突破口,但过程并不顺利。据称,中财办、中农办曾对国土资源部的小产权房研究表示过赞同,但国务院法制办、法工委等机构对此表示出不同意见。在土地管理法律问题还没有解决之前,小产权房问题不可能解决,也难以进入政策程序。因此,小产权房问题在短期内无望解决。
“现在的政策真的是有点摸不着头脑,一方面中央一号文件鼓励农民建房,扩大城镇化建设,一方面连续出台政策打压房地产,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能真正遏制房价的除了保证土地供应之外,就是放开小产权房了,可是现在又开始重申竭力打压小产权房。”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易宪容研究员表示,除了要维持高地价,保障土地财政的格局不至于坍塌,实在找不到任何理由来限制小产权房,“中国现在650多个城市,哪个的小产权房不占到1/3以上呀,对于这样的现实,不去研究疏导,一味出台没有可操作空间的政策,最终也只会无疾而终。”
小产权就是变相农地入市
其实,围绕房子的一切政策的根子还在土地上。
去年11月中旬,国内媒体广泛报道浙江全省推广试点“嘉兴模式”,十七大以来的“土地流转改革”,再次以“农地入市”的模式成为焦点。可是没几天,国土部出面辟谣,国土部新闻发言人说,“相关报道不实”,“国土资源部从没有说过‘农地入市’调控房价的表述”。
“农地入市”只是媒体的俗称,用以代指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有条件进入市场 ”。而国土资源部等官方机构,一直忌讳类似的简化表述——尽管从2005年以来,相关试点就一直在持续推进中。回顾相关政策以及主管部门的演变历史,几乎可以肯定,目前各地所试点的“农地入市”,既不可能危及“耕地红线”,也不可能做到“调控房价”。而在“保耕地”“保增长”这看似矛盾的双重政策目标的指引之下,近年来在房地产狂潮中越来越重要的“国土部”,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困境,不过这双重压力,恰恰又都是国土部所欢迎的。
“如果我们有条件地开放现行的国家土地政策,至少不会令房价成为如此敏感的社会问题。”浙江工商大学讲师陈国泉长期跟踪国内房价和土地供应变化的比值研究,他认为在当今的世界,其实一个大国的房价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态度,坚持保护农业用地,维持国有土地政策,真实收益有可能是最低的。“很多时候,政府并不是在固守农地的面积,也许政府是在固守现有的土地分配格局。”
不可否认,在国内城市化的进程中,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通过这种方式产生了巨大的价值。据有关数据,我国新增建设用地95%以上属农村集体农用地。而2007年国土部门推进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矿业权分类出让,获得出让土地收入超过9000亿元。还有学者的研究估计,近十年来,征地这个环节在城市化进程中征用农民土地,拿走的资金至少有2万亿。但是,绝大部分土地出让的利益都被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拿走,农民从中获取的利益极少。
隐藏在土地之下的秘密
毋庸置疑,深陷土地利益漩涡中的首推国土资源部。回望国土资源部在土地上的腾挪历史,很能看出端倪。
目前的国土资源部,成立于1998年的机构改革。其最重要的前身“国家土地管理局”则成立于1986年,建制之初,国土局的职能就是保护耕地——1980年代,城市土地房地产开发依然处于萌芽之中,而各地投资“上项目”占用耕地的问题却日渐凸显。此时成立的国家土地管理局,依照同一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还处在全面落实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代。而城市土地,经过1982年宪法以后,已经宣布全部收归国有。国有土地具体该怎么使用,当时还是各地“建委”“规划委”的权责范围之内。
2008年12月的《国土资源报》刊登了一篇国土资源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元的专访,回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历程。文中披露,1991年,国土局开始推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也是最早的“土地部门”和“建设部门”之争的来源。李元表示,当时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会议,就是“建设部门和土地部门吵架……”,“但正是大力推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使土地管理机构在城市里立住脚。因为不解决政府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难题,这个机构肯定是站不住脚跟的。”
此后经过多次会议,国家土地管理局终于在争论中赢得上风。确立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而1996年的“耕地保护调研”更是让国家土地管理局的地位大大提升,其中的“决策”过程,更体现出当时的国家土地管理局的良苦用心。他们专门制作了一批卫星图片“给中央领导讲课”,“为了使这些卫星照片更能说明问题,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有关同志立即加班加点,做出了17个城市3个时段的动态遥感监测图大型展板,并输入计算机,做成画册。”
“今年如果不清理,城镇化进程加快之后,问题会进一步蔓延,范围会进一步扩大。”徐绍史说。国家和各地相关监管部门屡屡提示建设和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但仍难以遏制“小产权房”这一现象的蔓延。
非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小产权房建设面积达60多亿平米,相当于中国房地产业近10年来的开发总量。小产权房数量非常之大,而且已成事实,是多年来累积起来的问题。
据报道,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日前已做出部署,责成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
其实,由于集体房屋产权的复杂性,已有小产权房的处置问题,在现有的法律和政策框架下还是难以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土地管理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仍然是:“商品住宅建设应当是使用国有建设用地。”这条规定暗含着“陷阱”——意味着只具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身份的小产权房转正无望,同时也意味着城乡二元的土地利用机制仍将存在。
当下虽然国土资源部对小产权房问题在积极研究,并期望找到改革的突破口,但过程并不顺利。据称,中财办、中农办曾对国土资源部的小产权房研究表示过赞同,但国务院法制办、法工委等机构对此表示出不同意见。在土地管理法律问题还没有解决之前,小产权房问题不可能解决,也难以进入政策程序。因此,小产权房问题在短期内无望解决。
“现在的政策真的是有点摸不着头脑,一方面中央一号文件鼓励农民建房,扩大城镇化建设,一方面连续出台政策打压房地产,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能真正遏制房价的除了保证土地供应之外,就是放开小产权房了,可是现在又开始重申竭力打压小产权房。”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易宪容研究员表示,除了要维持高地价,保障土地财政的格局不至于坍塌,实在找不到任何理由来限制小产权房,“中国现在650多个城市,哪个的小产权房不占到1/3以上呀,对于这样的现实,不去研究疏导,一味出台没有可操作空间的政策,最终也只会无疾而终。”
小产权就是变相农地入市
其实,围绕房子的一切政策的根子还在土地上。
去年11月中旬,国内媒体广泛报道浙江全省推广试点“嘉兴模式”,十七大以来的“土地流转改革”,再次以“农地入市”的模式成为焦点。可是没几天,国土部出面辟谣,国土部新闻发言人说,“相关报道不实”,“国土资源部从没有说过‘农地入市’调控房价的表述”。
“农地入市”只是媒体的俗称,用以代指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有条件进入市场 ”。而国土资源部等官方机构,一直忌讳类似的简化表述——尽管从2005年以来,相关试点就一直在持续推进中。回顾相关政策以及主管部门的演变历史,几乎可以肯定,目前各地所试点的“农地入市”,既不可能危及“耕地红线”,也不可能做到“调控房价”。而在“保耕地”“保增长”这看似矛盾的双重政策目标的指引之下,近年来在房地产狂潮中越来越重要的“国土部”,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困境,不过这双重压力,恰恰又都是国土部所欢迎的。
“如果我们有条件地开放现行的国家土地政策,至少不会令房价成为如此敏感的社会问题。”浙江工商大学讲师陈国泉长期跟踪国内房价和土地供应变化的比值研究,他认为在当今的世界,其实一个大国的房价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态度,坚持保护农业用地,维持国有土地政策,真实收益有可能是最低的。“很多时候,政府并不是在固守农地的面积,也许政府是在固守现有的土地分配格局。”
不可否认,在国内城市化的进程中,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通过这种方式产生了巨大的价值。据有关数据,我国新增建设用地95%以上属农村集体农用地。而2007年国土部门推进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矿业权分类出让,获得出让土地收入超过9000亿元。还有学者的研究估计,近十年来,征地这个环节在城市化进程中征用农民土地,拿走的资金至少有2万亿。但是,绝大部分土地出让的利益都被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拿走,农民从中获取的利益极少。
隐藏在土地之下的秘密
毋庸置疑,深陷土地利益漩涡中的首推国土资源部。回望国土资源部在土地上的腾挪历史,很能看出端倪。
目前的国土资源部,成立于1998年的机构改革。其最重要的前身“国家土地管理局”则成立于1986年,建制之初,国土局的职能就是保护耕地——1980年代,城市土地房地产开发依然处于萌芽之中,而各地投资“上项目”占用耕地的问题却日渐凸显。此时成立的国家土地管理局,依照同一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还处在全面落实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代。而城市土地,经过1982年宪法以后,已经宣布全部收归国有。国有土地具体该怎么使用,当时还是各地“建委”“规划委”的权责范围之内。
2008年12月的《国土资源报》刊登了一篇国土资源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元的专访,回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历程。文中披露,1991年,国土局开始推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也是最早的“土地部门”和“建设部门”之争的来源。李元表示,当时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会议,就是“建设部门和土地部门吵架……”,“但正是大力推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使土地管理机构在城市里立住脚。因为不解决政府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难题,这个机构肯定是站不住脚跟的。”
此后经过多次会议,国家土地管理局终于在争论中赢得上风。确立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而1996年的“耕地保护调研”更是让国家土地管理局的地位大大提升,其中的“决策”过程,更体现出当时的国家土地管理局的良苦用心。他们专门制作了一批卫星图片“给中央领导讲课”,“为了使这些卫星照片更能说明问题,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有关同志立即加班加点,做出了17个城市3个时段的动态遥感监测图大型展板,并输入计算机,做成画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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