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一场以悬念启幕、渐入高潮的大戏,中国同三大铁矿石巨头关于铁矿石长协价的谈判,是当前最棘手的国际经贸问题之一。2010年度铁矿石价格谈判已进入关键时刻,中国着力追求以长协为主的采购模式“已走入死胡同”。
  3月28日,日本各大钢铁公司与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已经确定本年度日方铁矿石进口价格为每吨110美元,约为2009年的两倍。在协议价格期限从1年缩短为3个月的问题上,日本钢铁厂商和铁矿石供货商也基本达成了协议。

铁矿石谈判“完败”:经济安全再检讨

作者:刘素琴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10-04-20  浏览:4048
  就像一场以悬念启幕、渐入高潮的大戏,中国同三大铁矿石巨头关于铁矿石长协价的谈判,是当前最棘手的国际经贸问题之一。2010年度铁矿石价格谈判已进入关键时刻,中国着力追求以长协为主的采购模式“已走入死胡同”。
  3月28日,日本各大钢铁公司与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已经确定本年度日方铁矿石进口价格为每吨110美元,约为2009年的两倍。在协议价格期限从1年缩短为3个月的问题上,日本钢铁厂商和铁矿石供货商也基本达成了协议。“新的铁矿石价格协议采用到岸价计价,不再一年一议。”
  这一报价远超中国钢企的心理价位,此前包括宝钢、武钢和河北钢铁在内的中国十几家重头钢企已联名向国务院上书,希望将进口铁矿石问题的解决上升至国家层面,因为中国钢铁企业实在无法承受翻番的原料成本压力。为阐明问题的严重性,钢企表示将不得不向下游转嫁成本,这将导致钢铁价格大涨,最终威胁到中国的国家利益。
  “应该利用反垄断手段来对付国际矿业巨头。反垄断与市场经济是相一致的,而且是国际通行的规则和语言,也符合WTO体制下的自由市场精神。”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表示,“这几乎是中国唯一可以采用并且有效的武器。”
  在铁矿石资源布局和价格谈判中,日本钢铁制造商和贸易商彼此分工协作,紧密配合,一致对外协同作战,就像一支作战能力极为强大的联合舰队。
  在江涌看来,与日本“联合舰队”比起来,中国钢铁企业和贸易商就像各自为战的散兵游勇,不堪一击。钢铁业乱象,被普遍视为在铁矿石谈判中中国钢企处于被动的一个重要原因。研究如何规范铁矿石贸易,在技术上都是必要的,但要彻底改变行业恶性竞争的现状,打造真正具有世界竞争力的强大公司,还需全面反思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
  江涌认为中国政府关键要下决心进行反垄断调查,打破国际价格联盟,不承认铁矿的协议价,拥有自己的话语权。“铁矿石价格谈判虽然有非常强的技术因素,但本质上还是由谈判双方所拥有的资源和所处的形势与地位决定的,在这种关系到重大国家利益的时刻,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必须挺身而出。”
  现在中国并非处于绝对劣势,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研究院梅新育研究员分析,澳大利亚、巴西这样的资源性经济体都要依靠中国需求来维持其繁荣,失去中国市场对淡水河谷、力拓、必和必拓等三巨头而言是不能承受的,而且中国钢铁行业有能力应付短期危机,包括压缩产能、产业重组等,促使钢企转换发展方式。“作为一个健康的产业链,必须链条上的每一个单位都要有饭吃,否则整个产业链的维系是很困难的。这一点相信谈判对手也深知其中利害关系。”现在中国钢铁业的软肋被别人牢牢抓在手里,那么国家就有义务出手相助,这是显而易见的对国家利益的维护,政府应该举起反垄断大旗,用高额罚款作为武器,重构整个产业链的利益分配方式,彻底清除中国经济健康发展机体上的这个病毒源。“一任别人掌握定价权的局势发展下去,很可能会造成中国钢铁业全行业的灭顶之灾。”
  
  反垄断成最终武器
  事实上的价格联盟虽然是业界公认,但是真要开展反垄断,技术上会面对巨大挑战。
  “尽管三大铁矿石的垄断地位显而易见,但它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格局,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存在合谋,在法律上是很难认定的。与其他垄断行为的认定相比,价格垄断是相对显性的监测目标。”梅新育介绍,价格垄断表现为“垄断协议”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两种行为。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在有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要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同时提出了销售商品的提价幅度不得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参照值。这些条款,均可以对铁矿石价格的骤升骤降起到制约作用。
  “可以看出,依据以上的细则,想要认定三大铁矿石的垄断行为,法律上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认为,“在实践中,对其进行处罚却很困难。”
  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处罚规定,其一是责令其停止垄断行为,另一个是行政罚款。“尽管对于认定的垄断行为,处罚力度是很强的。但在适用时,对象主要限于在中国境内有资产的企业,对于境外企业,追索财产和进行处罚的能力非常有限。目前三大铁矿巨头在中国均没有进行资源开采。从这个角度来看,《反垄断法》对三大铁矿巨头的制约效力目前仍将比较微弱。”刘纪鹏认为,对于铁矿石的反垄断依赖于国家之间的合作和条约,加强其执行和处罚力度。中国应当参与“国际审判”,发出自己的声音。“价格反垄断的威慑某种意义上还可以增加国际谈判时的政治筹码。对于这样的政治筹码,欧美已经屡用不鲜。”
  国际上有很多类似先例。比如微软垄断案,微软因违反欧盟反垄断规定已被欧盟委员会罚款总计16.8亿欧元(约合24.4亿美元),最终微软不得不屈服,允许欧洲用户选择IE以外的其他互联网浏览器,结束了双方历时10年的纷争。“如果三大铁矿公司坚持100%的涨价规模,那么中国政府完全可以联合欧盟以反垄断为由对其进行审查,并最终宣布巨额罚款,以起到谈判对等的效果。” 梅新育认为对付三大矿山提价,中国可在世贸规则内采取更强硬手段。
  
  被说服还是自溃败?
  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钢铁市场,铁矿石贸易是垄断的,钢材价格是放任的,中间形成了巨大的利益垄断空间,内外形成了牢固的既得利益。在梅新育看来,“不要被西方所谓需求决定了铁矿石的价格这种说法洗脑,必须要有自己的判断,不能让既得利益假借市场之名,继续对中国经济吸骨敲髓,永世翻不了身。”
  中国在铁矿石谈判中,不能只依靠钢铁和外贸部门,“因为那些部门不可能自己割舍自己的部门利益。可以采用招标的方式引入独立第三方作为谈判主体。”刘纪鹏认为,之所以每年都是越谈价越高,关键的一点是,国内钢铁和铁矿石相关各方都在铁矿石涨价中有直接或间接的收益。
  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中国拥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企业超过了500家,贸易商占一半以上。目前,中国拥有进口资质的企业已减少至112家,其中拥有进口资质的贸易商约为40家,远远少于国内钢铁企业数量。
  “有资质的铁矿石进口商手中最值钱的就是资质。”梅新育介绍说,需要铁矿石的企业,只有找进口商代理,而支付的代理费用实际上是进口商倒卖的利润,“铁矿石进口商在进口价格基础上可以加价50%~100%再卖给钢厂。”中国每年进口铁矿石4~5亿吨,交易额超过500亿美元,倒卖之间的价差就有上千亿人民币的利润。如此巨大的利润由112家拥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企业分享,其收益甚至会超过暴利的房地产开发商。“对于进口商越来越严格的审批和限制,实际上可能给了利益输出或腐败更多权力寻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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