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恐怕是中国最为特殊的一个组织,党政军企合一,200多万人口大多生活在大漠边缘,戈壁深处,多是半个多世纪以来经各种途径由内地迁徙而来的汉族人,在此屯垦戍边。兵团不仅有自己的各级组织,更有专门的法院、检察院等各类司法机构。
  兵团法院作为全国33个高级人民法院之一,不仅承担着日常诉讼,还需要面对民族问题、边境犯罪等敏感诉讼,其下属的各级人民法院,与兵团的农牧团场一样,多分布在广袤的边境线上,特殊的司法环境让这里的司法实践,增添了不少神秘色彩,与内地各法院相比,其司法形态也确实有着诸多不同之处。

边境线上的司法实践

作者:田 磊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10-06-25  浏览:168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恐怕是中国最为特殊的一个组织,党政军企合一,200多万人口大多生活在大漠边缘,戈壁深处,多是半个多世纪以来经各种途径由内地迁徙而来的汉族人,在此屯垦戍边。兵团不仅有自己的各级组织,更有专门的法院、检察院等各类司法机构。
  兵团法院作为全国33个高级人民法院之一,不仅承担着日常诉讼,还需要面对民族问题、边境犯罪等敏感诉讼,其下属的各级人民法院,与兵团的农牧团场一样,多分布在广袤的边境线上,特殊的司法环境让这里的司法实践,增添了不少神秘色彩,与内地各法院相比,其司法形态也确实有着诸多不同之处。
  近日,记者在乌鲁木齐访问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建东。这个当过农工、开过拖拉机,从司务长、副连长、指导员、一直做到团政委的法院院长,对中国司法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
  
  不是你的,不要“争管辖”
  《南风窗》: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兵团很特殊,兵团法院从以前的军事法庭演变而来,更加神秘,到今天,它与军事法庭、一般高院有什么不同之处吗?
  赵建东:兵团是个党政军企合一,集政治、军事、社会、经济为一体的特殊组织。在这个特殊的体制下,法院的体制也比较特殊,1954年10月,成立军法处,当时军法处的规格很高,到了1956年8月又成立军事法院,军事法院是专门的法院;一直到1983年兵团恢复公检法司,专门法院改为普通法院,从这个时候起,其实审理的案件种类已经有别于军事法院,但是,我们的法律地位还是很模糊的,当时公安到内地去办案的时候,印章上是五角星,不是国徽,拿上去都不承认,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1998年全国人大把兵团的法律地位明确下来。到了2005年,最高院把兵团管理的辖区明确了,就是我们的生活区、管理区、工作区。
  除了管辖权之外,另一个区别就是死刑二审这项审判职能没有赋予我们,这类案件,一审基本上在我们中院,二审在自治区高院,然后报最高院复核。
  《南风窗》:在管辖权问题上,现在与地方法院以及军事法院还会有冲突吗?
  赵建东:军事法院相对来说管辖就是在军队系统,军队以外的都管不了,比如说新疆军区的中院只能管部队系统的案件,系统以外的都是自治区和我们、还有铁路。
  从政策上来说,2005年明确了“三区”之后,就没什么冲突了,现在兵团管辖7.2万平方公里,14个师、175个农牧团场。过去,很多案子喜欢“争管辖”,主要是因为经费不够,为了弥补经费,有些案子明明是地方的,非要拿到我们这里来办。所以,才有了明确的“三区”,我现在要求兵团各级法院,不是你的就不要接这个案子,接了之后违反管辖,实际上就是违法审判。
  《南风窗》:如果在“三区”范围内,兵团各个师、团场、企业与地方上的老百姓发生纠纷的时候,大家或许会担心,兵团法院能不能做到公平审判?
  赵建东:其实这还是管辖权的问题,我知道在全国很多地方法院系统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举个例子,最近我们石河子有一家棉纺企业跟华西村的一家公司有纠纷,也是说我们要在石河子中院打一审,他的企业负责人是石河子人大代表,有他的政治资源,认为自己有优势,这种心态在很多企业家那似乎都有,你看好多企业为什么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旦有纠纷的时候,你双规他的时候还要通过人大、通过政协,还不能去查封人家,不能直接去把人家带走。
  这个案子,我们最后确认是原告就被告,应该回到内地去打,所以说管辖权很重要,明确这个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坐堂问案与下乡调解
  《南风窗》:兵团各个团场都处在边境线上,涵盖的区域非常广大,那么相应的司法机构是怎么配置的呢?
  赵建东:现在法院这一块,整个兵团总共包括一个高院、13个中院、29个垦区院,35个法庭。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流动法庭和巡回法庭,新疆5600公里的边防线,我们58个边境团场就守了2019公里,团场都是山边、国边、沙漠边,水到头、路到头、电到头的地方。
  在地方上,每个县都有法院,但我们并不是每个团都有法院的,而是一个垦区才设置一个,这是兵团的特点,但因为分布太散了,必须有流动法庭才能满足老百姓需要。
  《南风窗》:这样的分布特点会给办案带来什么困难吗?
  赵建东:垦区院属于基层法院,很多案子,一审在垦区院打完之后,二审要到它所属的中院,往返往往要上千公里,一个案子跑上几趟,不仅当事人打官司成本高,我们办案的成本也太高。
  比如说过去有的案子要到乌鲁木齐来,坐大巴来回也得一两百块钱,再加上吃、住,冬天冻着了、夏天晒着了。过去审案,我们也是像课堂里教的那样,习惯于坐堂问案,从来都是不出法庭的。
  现在我们要求法官主动带案下去,下去之后重点工作是调解,讲清楚打官司要承担风险的,很多人仔细想想,最后就互相让一让,我们中国5000年的文化传统中少诉多调的思想还是很浓厚的,再加上兵团这种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不少案子一调就成了。我们有一个法官叫陈娜,她2008年办了516件案件,其中最多的一天调解了23件,成功率很高,因为相对来说比较简易一点,办得越多,反而没有投诉案、没有瑕疵案,没有上访案。
  《南风窗》:这样调解的多了,长期下去,人们的法律意识会不会变得淡薄了?
  赵建东:兵团这么大的地方,很多当事人为了一个小案子要来乌鲁木齐,千里迢迢来一趟花不少钱,一年来几趟,到处找便宜的地方,吃的、住的。有些人卷了个铺盖卷,大夏天、冬天都在这个楼底下,看着也很可怜,你单单讲法律第一,那也是不够的。
  所以说就在当地,减少累诉多好,一样解决问题。所以我们教育法官把当事人当成你的父母,当成你的兄弟姐妹,这样你的心态就调好了,法院都是面对着活生生的人,又不能发火。国外哪有涉诉信访?国外的法律不一样,国外的法官见了是高山仰止,总统见了都羡慕他,所以说我们的法官不容易,案件办得少了也不行,案件办不好也不行。
  《南风窗》:我知道,您之前还当过兵团司法局局长,在这些中国最偏远的地方,普法工作是怎么展开的,人们对法治精神的理解会不会跟内地有差距呢?
  赵建东:其实,不要看兵团地处偏远,但兵团职工都是从五湖四海来的,17.5万官兵有就地转业的、上海来的10万知青,还有当时来当兵的志愿者等等,应该说在几十年前就是高素质的一代人。
  兵团没有人大和政协,但是各项法律制度、法律意识都并不比内地差,我们的普法工作已经进行了25年了,你看现在为什么案件增多了,就是因为法律意识强了,新的诉讼案件民告官过去很少的,现在也开始多起来了,这都说明我们的法治进程在往前推进。
  
  清理积案,不能搞数字游戏
  《南风窗》:过去一年多,全国法院系统一直在搞清理积案大行动,这项工作推行起来难度大吗?
  赵建东:全国是从前年年底开始,我们是从前年的7月11日就开始了,我一直认为,不能为“清积”而“清积”,我们只为取信于民,还老百姓的法律白条,提高公信力而清积,要为“清积”而“清积”最后就搞文字游戏了,比如,你把一中院的30件案件转到二中院去,我们没有积案了,二中院一接就是新收案件了,有些法院都在玩这个东西,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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