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治发展的逻辑

作者:张定淮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10-07-07  浏览:4131
  如前所述,英国在统治香港100多年的大部分时间内是没有政治民主可言的,那么其长期保持香港这个殖民地稳定的“法宝”是什么呢?这就是香港著名学者金耀基教授对英国成功统治香港所概括的 “行政吸纳政治”。所谓的“行政吸纳政治”就是港英当局通过将香港华人精英不断吸纳进入行政系统,使其某种程度参与政治决策,或通过政治质询方式使华人精英的政策建议某种程度得以采纳,进而消弭华人不满情绪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总体而言,实现了对香港的有效统治,而且有效地抑制了代议制民主在香港的发展。
  香港功能选区(Functional Constituencies,又称功能界别或组别)制度是随着香港代议民主政治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就其产生对于当时的香港政治的突破而言,是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的。这一点不论持何种政治观点的人们都不得不承认。正如港英政府在《1984年代议政制绿皮书》中所言:“这个制度的真正好处就是在香港引入更多代议制度的发展规划。它能使香港享有持续性的经济增长和内部稳定,所以一定不能忘记或轻易抛弃。”对于港英政府建立起来的这一制度,中央政府出于有利于港人均衡参与,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考虑,故在未来特别行政区的制度设计中保留并沿袭了这一制度,而如今这一在历史上具有积极意义的制度却成为了香港反对派的众矢之的。其主要理由如下:
  其一,就政治权利而言,他们认为功能界别制度存在着选举权的不平等性问题。由于功能界别的选民既可以在分区直选中投票,也可以在功能界别选举中投票,因此功能界别制度的存在实际上是赋予了部分公民选举权上的特权。这种做法不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五条b 项所保护的“一人一票”原则,在现代政治的条件下,这种制度应当予以摒弃。
  其二,就功能组别的设定和分布而言,其极具不合理性。从1998年至今香港立法会中所设定的界别数为28个。他们提出质疑,香港社会中职业界别如此之多,为什么是这样一些职业界别而不是那样一些界别被赋予代表权?界别代表的界定依据的是什么标准?为什么一些规模极小的界别具有代表权而规模较大的界别却没有?
  其三,从功能界别的议员在立法会中的表现看,其远远比不上分区直选产生的议员。由于分区直选的议员直接产生于民众的投票,所以其在立法会的表现受制于民众的压力,其议政能力较高。相比较而言,功能界别的议员就大大逊色。这不仅表现在其出勤率低,创议能力差,还表现在其积极性不足上。由于有些功能界别议员还是自动当选的,因此他们认为其不佳的表现主要在于缺乏竞争性。
  其四,功能界别的议员往往只代表本行业的利益,而非全港的利益。在涉及本行业利益的议题上,他们表现得异常积极,而在涉及香港社会整体利益的议题上表现消极。立法会作为一个公权力机构,作为议员的公众人物的上述表现是不能容忍的。
  对于香港反对派针对功能界别制度的上述指责,我们毋庸讳言。其所存在的选举权的不平等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乔晓阳副秘书长在对香港未来普选发表自己的理解时明确表示“普选的核心内容是人人有平等权力选举”。显然,这一制度所存在的最主要缺陷将得以摒弃,而对于功能界别所作出的其他几点指责,则完全可以通过选举方式的调整来加以纠正。
  中央对于香港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是明确的,而指导香港民主政治发展的原则也是十分清晰的。根据香港实际情况,理解这种大方向,掌握这些原则,就不难把握香港政治发展的逻辑主线。
  (作者为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教授、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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