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日,沙特央行特批2000万美元以赎回被索马里海盗扣押的沙特船只,相关货船运营公司开通专线业务以求尽快将赎金辗转送至海盗手中。如果此次交易成功,这笔钱将成为索马里海盗获得的最高单船赎金(此前的纪录是一艘希腊油轮2010年1月创造的,赎金高达550万至700万美元)。此事的影响还在于,即将收获2000万美元的这群海盗,还向另外一群濒临破产的海盗开价600万美元,想“买断”4个月前被劫持、如今水粮告急的“日春财68”号。

靖清索马里海盗的反思

作者:王 猛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10-09-01  浏览:430
  2010年8月2日,沙特央行特批2000万美元以赎回被索马里海盗扣押的沙特船只,相关货船运营公司开通专线业务以求尽快将赎金辗转送至海盗手中。如果此次交易成功,这笔钱将成为索马里海盗获得的最高单船赎金(此前的纪录是一艘希腊油轮2010年1月创造的,赎金高达550万至700万美元)。此事的影响还在于,即将收获2000万美元的这群海盗,还向另外一群濒临破产的海盗开价600万美元,想“买断”4个月前被劫持、如今水粮告急的“日春财68”号。一旦这艘由台湾人当船长(另有两名中国大陆船员及11名马来西亚船员)的船只被“转卖”给拥有稳定现金流的海盗,赎金可能翻倍,最起码也是600万美元以上。
  索马里海盗在2009年获得的赎金不过1亿美元左右,但全球贸易因之增加的海运保险费用和运输费用等间接损失却高达130亿至160亿美元。或许正缘于此,2009年12月索马里海盗当选为《时代》年度风云人物。而在不久前,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航运业界和海员团体联合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发出公开信,以纪念2010年“国际海员年”名义,寻求更大范围内对打击索马里海盗的支持,并呼吁解救仍被索马里海盗扣押的395名海员。
  鉴于世界历史上从未有过短期内彻底根除某地私掠海盗的先例,深入反思现今国际社会反海盗实践的得与失,应能有助于中国更好地应对索马里海盗的威胁并维护自身相关利益。
  
  反海盗战略的绥靖主义倾向
   虽然索马里海盗团伙大都自称为了保护索马里的渔业资源和渔民利益,在大肆挥霍不义之财的同时还顾及当地的学校、道路等公益事业,作案目的现在还只是单纯的谋财不害命,但从来就不存在仁慈的强盗!海盗行为就是人类公敌,不应以具体事由宽容海盗活动,更不能对其产生“反抗不合理现状”或“劫富济贫”之类的道义幻觉。
  与加勒比海、东南亚、印度洋和尼日利亚等地的海盗相比,索马里海盗的显著特点就是只要赎金,多年来没有杀人越货的公开记录,不把劫持的船舶改装后再出售或经营,不附加政治要求,也没有与“基地”组织合流的迹象。索马里海盗们似乎相信,只要不伤害人质或与恐怖分子有染,国际航运业就会一直源源不断地给他们送钱。
  作为以谋财为目标的高级犯罪者,索马里海盗还在不断“进化”之中。其组织机构愈发严密(投资人从不露面,劫船者化身渔民,传话者则不固定),装备和手段也愈发专业化、暴力化,袭击时间从传统的晨晚发展到不分昼夜,活动区域从距岸数十海里拓展到数百乃至上千海里,成员也从数年前的不足百人增至现在的1500人左右。
  面对国际社会的联合护航,索马里海盗成立了“行动委员会”以协调不同团伙的行动,屡次在巡航军舰的眼皮底下使用武力攻击以迅速登船,主动用大口径武器向例行监测遭劫船舶的直升机开火,甚至以群狼战术长时间围攻护航舰艇,和欧盟海军发生过多起交火事件(2009年以来的开火袭击事件约占索马里海盗活动总数的一半)。
  由于最近10年船均赎金水平已从1990年代的几万美元暴涨至2010年的250万美元以上,船东在船舶被劫后须承担的其它费用可能更高,保险行业针对海盗频繁活动区域的海运保险费率在2008下半年之后上涨了20多倍。而对一艘载重10万吨的集装箱船来说,绕行好望角前往欧洲,意味着增加一周航程和20万美元燃油成本。从长远看,额外付出的保险费用和改变航线所增加的海运成本,最终将抬升全球的商品价格。
  有鉴于此,联合国安理会在2008年突破了集体安全机制的现有框架,授权各成员国在索马里过渡政府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一切必要手段打击海盗活动,并建议设立国家、区域或国际特别法庭解决对海盗的有罪不罚问题。目前,有来自欧盟、美、中、日、俄、印等20个国家的30多艘战舰和120支反海盗行动队在亚丁湾一带执法。为审判外国海军逮捕的索马里嫌犯,肯尼亚今年早些时候启用了特别法庭,岛国塞舌尔也与欧盟等方面签署了司法协议,最近便有11名索马里人因犯海盗相关罪行而在塞舌尔获刑10年。
  但就总体来说,由于各国在打击海盗的力度和方式等层面分歧严重,当前的国际反海盗机制不仅因缺乏合作意愿和动力而步履蹒跚,更因没有投入相匹配的军事实力而缺乏足够的威慑力;实际应付海盗,主要依靠季风、船舶自救以及遭劫后抱薪救火的缴付赎金策略。反海盗战略的这种绥靖主义倾向,不仅无法有效遏制全球海盗活动的升级和蔓延,还以人们的善良和侥幸心理撑大了海盗们的胃口,助长了海盗们的嚣张气焰。
  
  陆地方案的大而失当
   索马里海盗猖獗,主要源于当地的持续动乱和极度贫困,归根结底是和平与发展问题。靖清索马里海盗,的确需要标本兼治,但治本不能代替治标。索马里社会长期失序,德政不举,威刑不肃,重建秩序因之就必须先行法治,威之以法,限之以爵;对待索马里海盗,就应该先从海上全面严打,让实施抢劫的海盗们付出应有代价,然后配之以陆上维和,加强索马里国家机构的能力。如果不先通过治标进行量的积累和重建,反而从一开始就认定海盗问题的根源是当地的动荡、贫穷和落后,罪魁祸首是西方国家曾经的殖民统治和肆意掠夺,因而机械沿袭治愚→治贫→治乱→治盗的所谓治本思路,试图用铲除社会矛盾土壤的传统办法一劳永逸地解决非传统安全中的海盗问题,结果只能是缘木求鱼。这种大而化之的陆地方案,不仅不会对打击海盗有任何建设性的贡献,还可能意外强化海盗行为的合法性,为其披上反抗不合理秩序的道义外衣,让更多的人愈发理直气壮地从事海上抢劫这种职业犯罪。
  在索马里现代政治版图内,历史上从未建立过有效的中央政权,因之缺乏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必备要件。独立后的前30年间,由于缺乏相应的经济发展成就作支撑,索马里中央政府不仅无力克服国家内部的动乱与冲突,其微弱的合法性、权威性还在处理这些动乱与冲突中丧失殆尽。最近20年间,索马里先后出现或并存过6个地方政权和一个过渡联邦政府,多个政权鼎立,部族相互混战,出现了“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可怕局面,多年垫底的全球贪腐指数排名彰显了其糟糕的国内治理。联合国、非盟、阿盟和伊加特等国际组织先后召开的13次索马里和会均未取得成果,索马里境内出现的所有地方割据政权(如“索马里兰共和国”、“邦特兰共和国”)也未得到国际社会承认。2005年成立的过渡联邦政府无力掌控全国局面,在摩加迪沙的控制范围仅限于总统府、机场和港口等战略要地,多次发起的针对反政府武装的军事行动均无功而返,试图通过与反政府武装分享权力来建立国内秩序的努力收效甚微。过渡政府短期内根本无法在全国建立有效的治理和权威,民族运动、救国民主阵线等主要派别依旧拥兵自重划地称王,由来已久的军阀割据局面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
  索马里的海盗现象,在割据势力“伊斯兰法院联盟”2006年入主摩加迪沙后一度几乎销声匿迹。但基于索马里赤贫的经济基础,“伊斯兰法院联盟”并不能持久地对海盗行为具有免疫力,它即便没有被埃塞俄比亚军队支持的索联邦过渡政府击溃,也必然难以持久地提供索马里社会必需的食物、医疗、教育及其它公共产品。明显的事实是,“伊斯兰法院联盟”被驱逐出首都后,主要依凭海盗们上缴的部分赎金才得以武装割据索马里南部。这与最初曾禁种鸦片的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在被推翻后转而支持毒品贸易,有着相似的演变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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