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期
出版日期:2008-05-07
出版日期:2008-05-07
多名美国刑法专家认为,斯皮策跨州转运应召女郎的行为如果被定罪,将触犯曼宁法案,从而面临10年“牢狱之灾”;其他指控包括:挪用公共资源,非法转账等。讽刺的是,斯皮策当选纽约州长之后签署的第一个法令,便是将嫖娼的监禁期从3个月增加到1年。如今,他不仅形象尽毁,政治生涯完结,面临刑事诉讼,而且曾经美满的家庭也将分崩离析;可以说,“好好先生”斯皮策这颗民主党政治新星,刚刚升起,便已坠落。
斯皮策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和哈佛法学院,曾任纽约总检察长。他以出身纽约曼哈顿下东区的纽约客自居,在加强对华尔街公司的监管和维护投资者利益方面曾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令他享有“人民检察官”之美誉。但他在州长任内政策激进,过于照顾底层,其为非法移民提供驾照的提议受到希拉里支持,却也因此连累了希拉里的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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