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何以领先141年脱贫
消灭贫穷必须建立在“持续的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正义”的基础之上。
开宗明义,笔者在此先交代中国妇女领先141年摆脱绝对贫困的依据是什么。
3月10日,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第69届会议在纽约开幕。会议目的是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召开30周年,同时,审查评估《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成果的执行情况。
第79届联合国大会主席菲勒蒙·扬在致辞中说,尽管《北京宣言》通过30年来女性权利取得一些进展,但系统性障碍仍然阻碍着平等的实现。按照目前的速度,需要137年才能让所有妇女摆脱贫困,68年才能结束童婚。
中国于2020年底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这当然包括所有妇女在内。因此,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中国妇女领先141年摆脱贫困。作为对比,2024年,1/4的国家报告称妇女权利倒退;在过去10年中,全球生活在冲突中的妇女和女童人数增加了50%。
也许有人说,某些发达国家是不是更早让本国妇女摆脱贫困了?这种想法是一厢情愿的。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并没有摆脱绝对贫困问题,欧美国家贫困率普遍在5%—10%,个别国家贫困率甚至超过10%;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的贫困群体有非常突出的性别和年龄特征,妇女尤其是单身母亲、儿童、老人的贫困比例特别高,少数族裔尤其黑人比例最高。
比如,美国人口普查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美国官方公布的贫困率为11.5%,有3790万人处于贫困状态。2022年美国有12.5%的女性生活在贫困中,男性比例为10.5%。
让我们回到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时间点,来看中国妇女脱贫历程。
1994年,我国发布“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对当时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当然,在中国,贫困是被消除的战争对象,是不分性别、年龄、族裔的。
1995年,第四次世妇会发布的《北京宣言》第16条明确指出:“以持续的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正义为基础的消灭贫穷,需要妇女参加经济和社会发展、男女有平等的机会并作为推动者和受益者充分平等地参加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
1995年,我国颁布实施了第一个旨在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国家级行动计划——《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在这以后,我国每10年发布一次妇女发展纲要。
在中国的邀请之下,时隔30年,全球妇女峰会全体会议于10月13日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主旨讲话中指出,中国坚持将妇女事业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宏阔实践,妇女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真正发挥着“半边天”作用。
男女平等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建立了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基本消除义务教育性别差距,女性就业比例超过四成。文化自信不仅包括中国传统文化,也包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我们一定要讲好中国妇女解放的新文化。
反之,如果一个国家没有相应的制度基础、法律基础、文化基础,是不可能让妇女和全体国民一起摆脱贫困的。正如前述《北京宣言》第16条所提到的那样,消灭贫穷必须建立在“持续的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正义”的基础之上。
西方发达国家并非没有持续的经济增长,也不是没有一定的社会发展,但在环境保护和社会正义方面总是口惠而实不至,做不到“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更做不到“以人民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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