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2025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作者:统筹|刘志平 日期:2025-08-14

8月13日上午,山西省忻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忻州市2025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解斌进行发布,市生态环境局水科科长高建龙、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马耀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稽查科负责人常琳琳分别回答记者的提问。忻州市新闻中心副主任张俊峰主持新闻发布会。

解斌介绍,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推进美丽忻州建设的关键之年。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美丽忻州建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及时制定印发了2025年度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全年目标任务,压实了属地部门责任。持续深化忻定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形成了“及时排查发现+快速精准下达+迅速现场处置+整改反馈销号”的闭环管控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了大气管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和相关大气污染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强化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日预警、周研判、月通报机制,加强水质监测,积极深入一线现场开展帮扶指导,有效推动了滹沱河定襄桥、陈家营、下茹越和恢河梵王寺等水质不稳定断面达到优良水质。严格“一住两公”地块监管,全面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今年上半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21.1%,改善率排名位居全省第一,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一;1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100%,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新突破。

二是坚持减负增效、包容审慎,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把好执法过程中的“规范关”“主体关”“统筹关”“入门关”“廉洁关”五个关口,着力解决涉企生态环境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助力打造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完善,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执法依据和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市县两级执法机构积极开展入企帮扶,有力解决了一批企业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了企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此外,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抢抓产业转型机遇,争取总量政策支持,成功协调解决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报告所需的区域污染物削减量指标,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平稳落地,更好地服务重点行业和重大项目绿色发展。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全民参与,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扎实开展环保政策法规宣传“七进”活动,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周、民法典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推动绿色生活方式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深入人心。组织忻州市中小学生前往“国家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场馆”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以及云中污水处理厂参加“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场进行固废、水污染治理科普教育。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得到较大满足,但是,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从根本上得到缓解。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实干担当,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

此次新闻发布会由忻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忻州市新闻中心承办。省、市主流媒体记者20余人应邀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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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

一、问:忻州市是黄河入晋第一市,是三晋儿女“母亲河”汾河的发源地,请问我市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高建龙(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科科长):

今年以来,我们坚定扛牢黄河入晋“首站首责”,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为统领,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全面发力,黄河干流忻州段连续五年稳定达Ⅱ类及以上水质,2024年以来,黄河流域各国、省考断面均稳定达优良(Ⅲ类及以上)水质。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谋篇布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对黄河流域相关管控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全面落实《忻州市汾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对宁武县、静乐县跨界断面水质实行联动考核,2022—2024年我市共获得生态补偿金1.55亿元。

二是强化科技赋能,织密监测网络。开展黄河河曲段水质专项监测,结果显示黄河干流河曲段水体符合地表水Ⅱ类限值。严守入河排污“闸口关”,持续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累计完成1530个排查整治任务,排污口溯源率100%,整治完成率99.41%。加强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成万家寨水库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维修改造和黄河河曲至保德段“将军桥”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建工作,实现对黄河水水质进行全天候在线监测。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建立“无人机巡航+视频监控、空气微站监测+河道巡察清理”的“技防+人防”监管体系,实现对黄河干支流沿线“天地河”一体化监管。

三是强化工程支撑,保障环境改善。把“一泓清水入黄河”作为改善生态、提升工作的重要统揽,系统谋划了6项“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估算总投资6.18亿元,已全部建成完工。积极推动黄河干流流经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程,精心谋划重点工程29个,总投资157.85亿元,累计完工17个,剩余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全面提升黄河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水平,岢岚县污水处理厂、静乐县城污水处理厂、河曲县污水处理厂等一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扩容或提温提效改造。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截至目前,黄河流域八县共完成31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全过程发力、全流域整治、全方位提升,坚决打好打赢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提供坚实生态环境支撑。

二、问:在解局长刚才的介绍中,我重点关注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取得的新突破。我想问一下,忻州在大气环境治理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哪些工作打算?

答:马耀明(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

今年1—6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呈持续向好态势,各项大气环境指标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6,全省排名第五,同比改善21.1%,改善幅度排名位列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一名;优良天数为137天,同比增加1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5.7%。‌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六项主要污染物与2024年同期相比均呈下降趋势,改善幅度排在全省前列,特别是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7.7%,改善幅度排名位列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三名。具体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制定印发《忻州市2025年大气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明确19项重点任务和10方面重点工程,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二是加强忻定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形成“及时排查发现+快速精准下达+迅速现场处置+整改反馈销号”的精准指挥、闭环管控工作机制,今年以来累计发布调度指令2248条,有效推进了我市大气管控措施的落实和涉气问题的解决。三是引导重点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推动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完成焦炉出焦负压全封闭装置建设,支持禹王焦化、新石能源两家焦化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在铁合金、石灰、铸造、砖瓦、耐火材料等行业实施深度治理和“创A升B”工作,助推企业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锚定美丽中国目标,以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为抓手,扎实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煤电行业深度治理,深入开展法兰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二是深入推动运输结构优化,强化机动车新能源替代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综合治理,开展移动源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三是聚焦夏季臭氧高发,扎实开展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夏季大气污染管控,强化臭氧削峰,积极应对高温低湿不利气象条件,实施科学精准管控,切实提升夏季优良天数比例。

三、问: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事项多,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能否介绍一下生态环境部门有哪些具体举措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助力营商环境?

答:常琳琳(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稽查科负责人):

近年来,忻州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规范执法程序、创新监管模式、优化涉企服务,推动实现涉企行政执法提质增效和为基层减负的有机统一,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生态环境铁军的良好形象。

一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持续开展“送法入企”“以案释法”活动,深入企业生产车间、污染防治设施现场进行实地指导。将34家企业纳入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组织全市142家参评企业开启环境信用评价,着力推动差异化执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依法依规对企业存在的轻微、首违和无主观故意并积极改正的免予处罚,采取签订承诺书、约谈企业负责人、开展环保法规教育等方式,给予企业适度容错改正空间。

二是持续规范完善制度机制。以深入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对现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细化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等流程,新增电子证据采集、非现场执法程序等内容,使执法程序更加贴合数字化执法需求。参照国家、省关于自由裁量权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将企业违法情节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个等级,明确不同等级对应的处罚幅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全面清理生态环境行政检查事项,结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更新,并在官网公开。组织开展执法业务专题培训2场次,培训执法人员160人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大力推行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远程线索识别+现场执法认定”非现场监管模式,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143家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异常线索识别、电子督办。综合应用污染源在线监测、治理设施用电监测、视频监控等大数据系统和无人机、走航监测等“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加强线索分析和数据研判,对企业实施远程监管和在线帮扶,在提升执法效率和精准度的同时,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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